忘情书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晚安小说网www.allsheng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夜猫到死也没有看到轩辕凌的的真实面孔,作为主宰丛林的狙神夜猫,可以说是警惕性比这里的任何一个雇佣兵强,哪怕是一只蚊子从十米远的距离飞过,他也听到蚊子飞动的声音。

正因为这样夜猫在无数次的狙杀任务中,全身而退。他主宰的丛林里,他的一杆狙击枪让无数敌人闻风丧胆,根本不敢在他的防线里露头或者穿行。

然而这次,他连对方的影子都没看到,那可怕的速度,让他在最后时刻,心里充满了恐惧感与深深的挫败感。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人居然在他的防区,杀了他,而且用的还是近身冷兵器。

轩辕凌杀掉夜猫后,身体又诡异的消失了。

丛林深处,一棵参天大树后面的草丛里静静的趴着一个满脸胡子的男人,这个人满脸杀气,浑身布满了爆炸性的肌肉,一看就是狠角色。

这个满脸胡子的男人代号山鹰,跟夜猫同属一个杀手组织,曾经一百人的杀手组织,如今只剩下六个人,这六个人全是世界级的杀手,因为他警惕心极高,身手敏捷迅速,枪法如神而出名。他跟夜猫一样最擅长的就是丛林作战,在丛林里,他们可以主宰任何闯入者的生死。

山鹰此刻全身戒备,他在执行任务的时候,从不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,任何的放松警惕,都很有可能会导致生命的终结,正因为这样他活的比同类更久。

轩辕凌就跟影子一样在树林里穿梭,他飞掠到山鹰后面,没有发出任何一丝一毫的声响。

山鹰的警惕性已经够高了,对周围的一切动静,他都了如指掌,只可惜,他这次遇上的对手是轩辕凌,他的警觉性哪怕再高上一百倍,也不可能感应到轩辕凌。

轩辕凌可不管山鹰是谁,飞过去的瞬间,他手中的匕首,就飞向了山鹰的喉结,以同样的手法,抹掉了山鹰的脖子。

山鹰瞳孔猛然放大,不敢相信捂住了自己的喉咙,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死亡降临时,竟然这么可怕,他的鲜血会流干,意识会模糊,然后死不瞑目……

“究竟是谁杀了他?”山鹰绝望的挣扎了几下的过程中,脑海中唯发出的最后问题就是谁杀了他。

……

异能者的基地就设在这大山深处的一座洞穴里,除了明哨和暗哨外,这里还有到处巡逻的雇佣兵,加起来差不多有一万人。比起死亡岛上的海盗雇佣军,足足少了三万人。

轩辕凌只身一人闯入这大山还不到五分钟时间,基地的雇佣兵指挥部就发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百倍股

百倍股

BBG
一个视股市为最爱的人,一个在股市中实现了所有理想的人,一个感恩股市的人。闲着也是闲着,几乎从来不看小说,更从来没写过小说,但心中实在有太多关于股市的话要说,有太多关于股市的事想倾诉,那就马上从现在开始就写一写自己的股市涅盘之路吧。我也不知道会写到哪里,写到哪里就到哪里吧。
言情 连载 39万字
新婚后,植物人老公被我亲醒

新婚后,植物人老公被我亲醒

甜橙子很酸
一穿书就在割腕现场,听说是要被卖去冲喜 听说对方身高一米八,有钱有颜还是个的植物人 什么冲喜,那是她老公! 老公醒了之前,众人嘲讽: 夏瑾瑾你不过是个活寡妇。 老公醒了以后,众人咬着小手绢:为什么嫁过去的人不是我。 夏瑾瑾穿成没有出场炮灰的冲喜新娘,俗称炮灰二号,不过,幸运的她是老天爷的亲闺女。
言情 连载 44万字
高原上的星星

高原上的星星

草之微
我与他相识于高原,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一个笑起来可以比作星辰的男人。 于树,藏名咋布顿珠,一个被父母寄予希望和祝福的名字。他身材高大健硕,有着藏族人独特的强大感,可却长了一张江南人的相貌,清秀俊美,气质脱俗。 他很漂亮,星辰般的眼睛笑起来像只小鹿,高高的鼻梁衬托着棱角分明的五官,略有厚度的嘴唇总是在说不过我的时候翘得高高的······
言情 连载 51万字